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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和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25 14:13:35  发布人:xmxcbwc  浏览量:0

厦门市教育局处室业务公

厦教内安〔201953

关于加强期末和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有关高校:

期末已到,暑期将至,为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努力保障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加强防溺水工作。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充分认识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要在5月份防溺水专题会议要求的基础上,对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强联防联控。通过溺水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使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一会”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学校要利用期末召开家长会的机会播放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发放《致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提高家长对学生溺水事故严重后果的认识。

二、严格落实学校反恐防暴各项措施。各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推进学校防恐怖防范规范化建设,按反恐防范标准配置视频监控、橡胶警棍、自卫喷雾剂、防暴头盔、盾牌、钢叉、强光手电等技防、物防设施设备;要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周边巡查等反恐防暴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校内人员、车辆出入证管理和校外人员、车辆入校登记、实名制管理等各项门卫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内。要利用暑假期间,认真对照《福建省学校反恐怖防范标准》,查缺补漏,进一步提升学校反恐防暴物防技防水平。

三、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中职学校和高等院校在毕业生毕业前和新生入学后各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月”和暑期禁毒社会实践等活动

四、做好学校防汛抗台等各项工作。完善防汛抗台风应急预案,做好物资、人员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假期不组织学生到汛区、雨区实习、军训、社会实践、夏令营等集体活动。台风和暴雨期间,要根据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适时停止室外集体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师生的安全。

五、加强学生集体活动和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夏令营、军训、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时要加强安全教育,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建筑安全等。假期有留宿生的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日生活,落实值班、巡查、点名和定时查铺等制度。

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86辆校车纳入“厦门市重点车辆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平台”,各区教育局要通过电脑监控终端系统实行线上抽查,确保校车暑假期间在校内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违规使用。要利用暑期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保证车况良好,组织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

七、加强学校消防和危化品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厦门市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列出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制订限期整改计划,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完成整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暑假期间学校要组织值班人员、学校物业和保安等力量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加强对危化品存放地点的定期巡查,严格落实危化品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危化品安全。

八、加大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力度。放假前要开好“三会”(家长会、学校大会、班会),按照“教育五不漏”(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班级、不漏一个学生、不漏一个家庭)的要求,开展防范溺水、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用火用气安全、食品卫生、预防毒品等安全教育,教育孩子远离有安全隐患和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家校联系,将有关安全要求和提示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切实依法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职责,共同防范学生校外意外伤害。假期将进入师生被诈骗案件发生的高发期,请各校利用假期前的安全教育课进一步加强师生特别是高校学生防诈骗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防诈骗意识、提高防诈骗能力。

九、坚持假期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暑假24小时行政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值班的责任要求,市属学校和有关高校假期值班安排表在放假3天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区属学校报区教育局。值班、带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厦门市教育局值班室电话:2135593,传真:2135592)。

十、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工作举措。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在放假前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轮全面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安全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利用假期认真组织整改。

十一、强化学校暑假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暑假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传导和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真正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好自家事”。

 


 

 

                         厦门市教育局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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