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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村居及弱势群体集中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0-08 14:53:26  发布人:xmxcbwc  浏览量:0

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文件

 

厦消联〔20195                   签发人:卢炳椿

 


关于切实做好村居及弱势群体集中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191070时许,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该火灾发生在关键敏感节点,且遇难人员为老弱病残人员,社会影响恶劣,教训极为深刻。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切实抓好村居及弱势群体集中场所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各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立即组织公安、民政、卫计、教育、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督促整改;对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对非法经营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民政、卫计、教育等部门要依法取缔。并要发动网格力量和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四清一查工作,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各区要坚持简易实用的原则,将老旧住宅,农村自建房等场所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等消防安全改造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提高其火灾防范能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督促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弱势群体集中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落实巡查、检查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针对此类单位老弱病残幼人员多、自理和逃生能力差等实际,督促指导单位明确专人看护,并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各区要发动消防网格员、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等开展消防宣传进村入户活动,结合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认知特点,普及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和火灾现场逃生自救技能。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要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的作用。要利用微型消防站打早、打小的特点,将分散的微型消防站纳入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建设,实施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扑救和控制初起火灾的作用。要通过联勤联训等方式,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训练,不断提高微型消防站队员的业务水平,使其做到会接警出动、会操作器材、会实施扑救、会开展检查、会组织宣传

请各区和相关行业部门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于1010日下班前报送至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2019107

(联系人:李左超  联系电话:0592-5302235

 

 

 

 

 

 

 

 

 

 

 

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201910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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