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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安组办〔2019〕48号__关于加强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1-18 19:24:54  发布人:xmxcbwc  浏览量:0

          

 

福建省教育厅

 

闽教安组办〔201948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部)属高校,厅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日前,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我厅发出《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通报了近期我省一些学校发生的校园消防安全事故。冬春季节是火灾多发易发期,各地各校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红线意识,结合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各级岗位履职、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消防设施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情况,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落实闭环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持续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围绕学校安全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尤其是要告知教职工、学生和科研人员危险化学品爆炸起火危险以及安全防范规程,严防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三是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各地各校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督促学校对教职工、学生和科研人员开展一次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利用校内媒体和宣传阵地,剖析学校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常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自救逃生知识。要对教职工、学生和科研人员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尤其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初起事故处置程序,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13

        

(此件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13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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