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中心查询制度
学校监控录像查阅是针对有损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而提供。原则上只对校内人员、事件提供查询。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查询,需持相关证明材料来校查询监控录像。为规范监控录像的管理,确保各监控区域的监控录像资料不外泄、不遗失,特制订本制度:
为规范使用校园视频监控,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及校园安全服务,保护个人隐私,特对安防视频监控查询事项规定如下:
一、校内师生员工在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或其它利益受到侵占时,可提出申请查询监控视频。申请查询时,应先填写《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监控中心录像查询审批单》,经审批同意后,在监控中心分屏进行查看。
二、校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调阅、拷贝监控视频时,由部门与保卫处协调,在填写《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监控中心录像查询审批单》后,由保卫工作人员陪同查阅。
三、公安机关或保卫处内部人员因办案需要需调阅、拷贝视频监控时,由技防科报处长审批后进行。
四、任何查询、调阅、拷贝视频监控的人员,应积极配合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每天前来调阅监控视频的相关记录,未经允许,不可私自调阅、拷贝校园任何区域的视频监控。
六、监控视频调阅审批权限
1、一般事项及区域视频监控查询由处长审批;
2、重点区域及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查询由处长或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八、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可在报处长同意后,紧急使用视频监控。
七、监控录像查询程序:查询人员填写监控查询登记表→所在院系核实并盖章→保卫处审批→进行录像查询→做好查询记录。
八、监控录像必须按规定和指定时间段内查询相关监控录像。
九、在查询监控录像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拍照、录像等形式存储录像资料。
十、查询录像期间,不得查询与事件无关的内容。不得室内喧闹、相互议论。
十一、查询结果汇报至保卫处工作人员,不得隐瞒不报或误报查询结果。
十二、监控查询人员必须做到查询结果保密,监控范围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十三、不得在监控查阅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必须严格保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查询人员需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如有违反制度者,将根据学校有关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至公安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