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是我省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2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8〕6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组织架构
为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对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督促落实,成立“福建省教育系统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南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成 员:李建华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处长
王 飏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吴吓凤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陈祥桢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张文东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林清泉 省高等教育处处长
杨振坦 省教师工作处处长
谢友平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处长
黄建顺 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安全工作处,李建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加强重要时段防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以及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全国“两会”和我省各类重大活动举办期间,提升火灾防控等级,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学校消防形势稳定。
(三)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119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2018年还没有组织消防应急逃生演练的学校,要按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抓紧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冬春季防火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层层动员部署,加强调度指挥,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并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应急处置。学校要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落实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三)严格督导问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学校综治安全责任制考核、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等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学校,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学校、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材料报送
每月24日向厅学校安全工作处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此件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 29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