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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教内安[2019]5号 关于加强期末和寒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1-08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40

 

 

 

 

厦门市教育局文件
 

 


厦教内安〔20195

 

厦门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期末和寒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有关高校:

期末已到,寒假将至,为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寒假,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校安全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部、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执纪问责。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管控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冬春季节、期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在放假前开展一次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

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销案清单,做到隐患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

各有关高校、中学和中职学校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实验室爆燃事件教训,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危险化学品存放没有安装专门通风系统,缺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备;剧毒化学品管理未落实“五双”制度;我省部分高校存在违规购买实验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当和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教安组办[2019]1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厦教内安[2019]3号)要求,迅速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针对实验室中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规范安全管理,着重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自查整治。

各校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以及《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要求,严格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各环节全过程管控,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要建立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存量情况,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

四、重点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定于2018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国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校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纠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

各校要持续推进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电气火灾、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控措施,消除火灾隐患。要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按规定配备齐全。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学校用电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预防漏电触电、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校要在两会、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发布安全提示,深化安全教育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放假前要开好“三会”(家长会、学校大会、班会),按照“教育五不漏”(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班级、不漏一个学生、不漏一个家庭)的要求,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毒品防拐防诈骗、珍爱生命等安全教育和防范教育孩子远离有安全隐患和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增强学生的安全和法治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假期将进入师生被诈骗案件发生的高发期,请各校利用假期前的安全教育课进一步加强师生特别是高校学生防诈骗宣传教育,要通过“全市大中专院校防诈骗微信群”加强防诈骗提醒,不断增强师生防诈骗意识、提高防诈骗能力。

六、做好学生意外伤害防范工作

针对学生寒假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的实际情况,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社区、家长的联系,倡导全社会保护青少年生命安全,从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共同监督,减少交通、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各校要密切家校联系,将有关安全要求和提示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切实依法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职责,共同防范学生校外意外伤害。

七、加强学生集体活动和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冬令营、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时,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学生集体活动和集体外出审批程序,完善学生集体活动和集体外出安全应急预案,提前检查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安全情况,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把学生集体活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和集体外出期间生命财产安全。

假期有留宿生的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日生活,落实值班、巡查、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加强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安全。

八、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有校车的学校要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厦教安[2016]9号)要求,进一步严格校车管理,要利用寒假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保证车况良好,组织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目前全市共有186辆校车纳入“厦门市重点车辆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平台”,各区教育局要通过电脑监控终端系统实行线上抽查,确保校车寒假期间在校内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违规使用。

九、坚持假期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寒假24小时行政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值班的责任要求,市属学校和有关高校假期值班安排表在放假3天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区属学校报区教育局。贵重物品要集中存放,注意防盗。安全保卫人员要建立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值班、带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严格遵守信息报告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厦门市教育局值班室电话:2135593,传真:2135592

 

 

                          厦门市教育局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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