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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9-05-27 08:47:03  发布人:xmxcbwc  浏览量:27

 

 

 

 

 

 

厦门市教育局文件

 

厦教内安〔201947

 


厦门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9年学校综治安全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各有关高校:

现将《2019年厦门市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教育局

                       2019524


 

2019年厦门市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学校综治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校安全、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一、落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厦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工作机制》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研究制定学校安全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层层签订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追究。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重特大风险隐患问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实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摸清安全风险隐患,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各区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级各类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周边治安、校园贷和校园欺凌等隐患。分级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销案清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闭环管理、挂牌督办等长效机制,做到隐患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

3.构建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认真贯彻国家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12)和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综合应用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校园“一键式”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电控系统、重点场所电子巡查系统、防爆安全检测系统、消控系统及防冲撞设施设备等物防、技防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使用、保养、维护、更新制度。

4.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优势作用,加强与公安、政法、宣传等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好“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强化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建设。探索依法治理“校闹”,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学校依法办学法律服务与保障体制。继续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

二、突出重点工作,开展综治安全专项行动

5.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工作的意见》,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考评验收,把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列入学校办学实力和绩效拨款奖补考评的指标体系。

6.深化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健全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摸排涉校黑恶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行为;围绕校园欺凌、校园贷、宗教渗透等治乱问题,做好重点摸排和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斗争主题教育,强化正面宣传,确保完成“两年治根”工作任务。

7.开展教育系统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化解整治校园及周边重大风险隐患,实行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重点人员专班式稳控、防控体系项目化建设,认真做好校园及周边重点人群安全管控、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安全防控和重点时段安全稳控,坚决防止校园及周边发生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公共安全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8.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加强与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的协调配合,强化对易发生溺亡事故水域场所的安全管控。健全完善防溺水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加大防溺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学校要制定详细的预防溺水安全防范预案,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用好用足校内外游泳场馆,开设游泳训练课,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本领;通过课堂教育、在线教育、开学第一课、期末安全教育等,强化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印发安全宣传册、给家长的一封信等,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9.加强学生欺凌防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厦门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开展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各中小学(含中职校)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和处置流程。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校园欺凌防治专项督导,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校园欺凌防治各项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建立校园欺凌事件督办制度,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和重大校园欺凌事件要实行建档管理,进行重点督办。

10.加强校车及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贯彻《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同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厦门市重点车辆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平台”对校车的监管作用,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安全管理台账。规范校车登记和标牌办理流程,设置校车停靠站点和标识标线。深入开展新一轮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专项行动,健全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监督制度。严格机动车进出学校、停放有序,校内交通规划、标识合理完备,管理规范、秩序良好,严防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部署和检查考评范畴。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制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定期在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1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四个最严”要求,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及整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卫生环境等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3.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明确和细化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纳入每年春秋季开学督导内容,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日常督导和专项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强化学校实验室风险管控,突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安全管控,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及时消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

14.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所辖重点、重要目标(大中专院校、城区和县城中小学校及人数达200人以上的幼儿园)进行梳理排查和报备更新,每年对重点、重要目标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认真落实《福建省学校反恐怖防范标准》,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制定反恐处突预案,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完善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反恐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包含法律法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方案预案、风险评估、演练培训、督导检查、隐患整改等反恐防范规范化建设工作台账。开展应急处突演练,重点目标单位每季度1次,重要目标单位每半年1次。

三、加强教育演练,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15.加强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健全区教育局和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将学校安全管理纳入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市、区、校三级岗位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举办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开展教学观摩、交流和评比,全面提升《公共安全教育》施教能力。

16.抓好日常宣传教育。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依法治安。继续推进综治安全法规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确保中小学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2课时安全教育课程,其中期初第一周和期末前一周分别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7.强化毒品预防教育。按照《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推动毒品预防教学计划、大纲、师资、课时、教材五落实。各校要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常规课程,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每学年至少安排2课时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要将禁毒元素有机融入语文、历史、化学、生物、思想品德等课程,发挥渗透教学作用。开展6.26毒品预防宣传日、厦门市教育系统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要在新生入学后和毕业生毕业前各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

18.加强应急逃生演练。认真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国教育学会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督促高等学校每两个月、中小学每个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防暴恐、防震、防火、防泥石流、防踩踏等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执行责任制度

19.加强综治安全督查。将学校综治安全督查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范畴,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督查工作。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

20.执行综治安全责任制度。落实《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厦门市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厦门市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坚决执行学校综治安全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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